2014年福建三明泰宁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女播音员公告(2)
方法二:发送E-Mail。将应聘材料发送至福建省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办公室,E-mail:398437922@qq.com,参照以下格式:
应聘播音员–某某某(应聘者姓名)
附件材料至少包括:
1.个人简历、联系电话;
2.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全身生活照片各一张(彩色,数码照片或扫描件均可);
3.学历证书(在读者需学校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数码照片或扫描件均可)。
4.5分钟以内个人播音影像资料(DVD光碟,也可通过邮政投递)。
方法三:由学校老师统一集中,我局相关人员前往学校统一面试。
以上3种方法任选一种即可,无需重复。
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后,到福建省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直属泰宁电视台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单位提供住宿,提供出镜服(一套)、化妆费。试用合格后,一是可选择事业编制入编,享受国家正式干部相关待遇,同时可享受播音员特殊岗位待遇。二是可选择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工资5000元/月,单位提供住宿,享受播音员特殊岗位待遇,聘用期间,随国家调资政策一并调整工资,同时按照在职人员的同级别标准缴纳三金(医保、社保、公积金)。
(五)本简章由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福建省泰宁县广播电视台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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