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三明清流县总工会招聘公告(2)
五、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的量化考核得分与面试得分累加所得的总分情况,各职位总分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体检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明市总工会网 “公告公示”栏公示一周。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
3.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可参照本地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的劳保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聘用工作过程中如有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清流县总工会,咨询电话:18065878885 吴先生。
2.整个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清流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清流县总工会计划聘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
清流县总工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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