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七)各招聘岗位由福建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布在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www.stats-fj.gov.cn),请密切关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局同意后最迟延迟至考核前提交。
(九)面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按各占50%折分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1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福建省统计局人事处。
四、体检和考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人选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
(一)考核:通过到考生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及查阅档案,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及综合素质。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一)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www. fjrs.gov.cn)和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www.stats-fj.gov.cn)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统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91-87988709、88019370。
监督电话:0591--88019336、88019320 。
福建省统计局
2014年9月1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