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7896-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医大监督电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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