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招聘人员公告(2)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zlpx.com“通知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bts.gov.cn“公开招聘”栏目);
3、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0571-85028266;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786509。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
2014年9月1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