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海拉尔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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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海拉尔区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高中正常教学需要,经区编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88名,为使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学科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高中教师9名。
其中:语文2名、英语3名、物理3名、生物1名。
(二)招聘初中教师32名。
其中:语文6名、数学4名、物理6名、化学3名、地理2名、历史3名、政治2名、体育3名、美术1名、生物2名、
(三)招聘小学教师28名。
其中:语文13名(其中蒙语文1名)、数学4名、英语3名、音乐1名、体育4名(其中蒙汉双语1名)、美术2名、计算机1名。
(四)招聘职业高中教师5名。
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五)招聘幼儿园教师14名。
其中:学前教育专业12名、学前教育专业(蒙授双语)2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者。
(二)拟招高中、职业高中和初中教师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拟招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学前教育蒙授双语教师初始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师学历。)
(四)报考专业以全日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准;
(五)拟招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拟招初中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拟招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拟招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资格。
(六)汉授语文考生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其他汉授学科考生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蒙授考生应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七)户籍要求
无户籍限制。
(八)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九)2002年前海拉尔区生源的中师毕业生可申报小学或幼儿园岗位。不受学历限制,不受年龄限制,但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普师专业不受学科限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 — 2014年9月28日。
2.报名地点:海拉尔区人才流动和人事考试中心(海区草市街开发区综合办公楼6楼)。
3. 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再交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
4. 在职教师报考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否则不得按在职教师身份办理调转手续。
5.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教师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6. 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2014届毕业生免收,2013届毕业生减半收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试讲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蒙语文、蒙授双语岗位的考生笔试时用蒙文试卷进行蒙文测试,试讲时必须用汉语试讲,对不使用规定文字、语言答题者,给予零分处理。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公示3天后,无异议者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人选的确定。
按岗位拟招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试讲程序。若进入试讲人员有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影响其他人员的考试。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试讲人选按拟招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试讲程序。
(4)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情况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登陆“海拉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c.com )查询,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延误考试,后果自负。
2.试讲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试讲内容来确定试讲时间。
(1)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试讲有关事宜:试讲人员名单、测试地点、时间等详细情况请随时登录“海拉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c.com )查询,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延误考试,后果自负。
(三)加分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五、确定拟聘人选
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加权求和,总分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凡笔试和试讲成绩加权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如下条件确定拟聘人选:(1)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者,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2)试讲成绩高的考生;(3)学历高的考生。将考试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六、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举报电话:8334399 8356635
七、体检
凡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八、考核
对拟聘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三)参与犯罪活动或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
(四)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五)有其他问题,不宜进入教师队伍。
九、录取
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录用。录用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安排。招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一)对于拟录用的教师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月工资1500元,缴纳社会保险,由区财政拨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不纳入编制内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拟录用的在职正式教师如符合调入条件,采取调入的方式,由人社局、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新招聘教师如果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新招聘教师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岗位分配,三年内不允许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海区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并向市及其他旗市(区)通报;
(三)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各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海拉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c.com )上公布。
海拉尔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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