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翁牛特旗中小学和幼儿园招教160人简章
2014年内蒙古翁牛特旗中小学和幼儿园招教160人简章
为做好翁牛特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关于翁牛特旗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招聘计划160名,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64人,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27人。
1、高中招聘教师15名(其中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2名,蒙授生 5名);
2、初中招聘教师15名(其中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2名,蒙授生2名);
3、小学招聘教师100名(其中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48名,蒙授生15名);
4、幼儿园招聘教师30名(其中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12名,蒙授生5名)。
(详见2014年翁牛特旗招聘高中、初中、特教、农村牧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需特殊教育学校毕业,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应具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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