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南平松溪县公务员局医疗卫生招聘人才公告(2)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查
县卫生局会同县公务员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4年松溪县医疗卫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
1、由县卫生局、县公务员局、县监察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将于2014年10月15日在松溪县卫生信息网 (http://www.songxi.gov.cn/cms/sitemanage /index.shtml?siteId=100253145517120000)公布。
2、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报经松溪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松溪县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人事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受聘人员正式入编后,在松溪医疗卫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本公告由松溪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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