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杭州西湖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托管运营招聘(2)
5、其他托管要求:
(1)对硬件设施设备进行使用监管和日常维护,安全合理利用设施硬件,确保无人为破坏。正常老化和折旧以外如因人为使用不当产生的损失,应由运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2)因服务功能开展需要,计划对硬件设施设备、功能布局等进行调整的,须征求所在镇街、村社意见,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
(3)运营方应配合辖区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阵地,做好各项养老服务宣传工作。如遇参观、视察、考察、调研等接待工作,应按要求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运营方应接受所在镇街和民政、财政、卫生、文体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定期将运营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关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运营数据和台账。
四、服务管理费用
原则上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费用不超过15万元/年,由相关镇街与运营方签订协议明确具体价格。特殊情况下可一事一议确定费用。
五、应聘资质
(1)应聘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民政、工商或人事部门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方面。
(2)有养老服务经营管理方面经历,具备项目承接能力的,需凭相关合同协议或聘任方书面证明。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允许挂靠单位参与)。
六、应聘资料
1、应聘方基本情况、登记注册证照复印件(携带正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两年养老服务相关业绩(业绩表格式见附件)、发票复印件(携带发票原件备查);
4、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花名册(注明持证人员);
5、服务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管理架构;
(2)服务目标、宗旨、理念、承诺等;
(3)服务管理制度、举措等;
(4)专职从事西湖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和持证人员;
(5)员工管理制度、培训情况等。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招聘方提供的材料。
应聘方报名登记时需将上述应聘资料(正本)装订成册提交(谢绝合页、文件夹和订书钉等活页装订)。同时根据招聘方通知要求另行制作副本。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七、招聘方式及工作安排
由西湖区民政局牵头组织,有关高校、行业协会专家和有关部门、各镇街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进行综合测评,分数按照从高到低排名选取,择优入围若干家托管机构。
请各应聘单位于2014年10月24日17时前到西湖区民政局(杭州市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东楼608室)登记报名,提交应聘资料;
2014年11月左右进行正式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取得入围资格的单位,在西湖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有关镇街和入围单位双向选择,签订托管合同(协议)。
八、注意事项
应聘方如发现招聘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向招聘单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逾期将被视为认可此招聘文件,不得再对招聘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询疑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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