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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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速录员2名。
二、招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工作态度端正,办事严谨,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速录员(01职位)招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法学专科以上学历;
(2)性别:男性;
(3)年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8米以上。
(三)其他:上述报考人员应具有同安区户籍,住宿自理。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厦门市同安区岳东路1号)。
(三)报名方法: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人:小叶,办公电话:7192811;小陈,办公电话 7192808),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同一底片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应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同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请应聘人员于9月29日后登陆同安区政府网(http://www.xmta.gov.cn)查询报名、准考证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及今后有关考务信息,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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