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福建古田县事业单位招聘162人公告(3)
2.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2日-14日向古田县公务员局调配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聘用后服务期满5年方可借用、调动。
8、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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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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