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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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荔波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精神,结合荔波县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应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单位3个,招聘职位4个共6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荔波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详见《荔波县2014年招聘急需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累计3科及以上的人员;
9、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1、截止2014年9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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