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石河子市招聘事业编制公安消防文员公告(3)
考察工作结束后,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河子绿洲网(http://zzb.sh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石河子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在参加过面试的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职位。
应聘者应诚实守信,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且3年内取消参加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绿洲网(http://zzb.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石河子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0993-2812646
政策咨询:0993—2069511、2066919(石河子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3—2013459、2069518(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附件:
1、2014年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安消防文员职位表.xls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xls
4、2014年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安消防文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石河子市人事局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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