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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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考录、严格考察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其中,蒙语授课幼儿教师6名,汉语授课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中专及以上(含中师、幼师)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幼儿教师专业优先),要求2014年以前毕业(含2014年);
3.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授课语言对口;
4.要求应聘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具有正镶白旗户籍的居民,户籍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迁入;未迁回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正镶白旗户籍;在正镶白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项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7.必须有完整的学籍档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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