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事业编招聘公告(4)
3.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男≤18″,女≤20″
俯卧撑(男)≥40个≥30个
仰卧起(女)≥30个≥20个
4.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并所有考生成绩统一汇总,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社厅网和新疆消防网上公布。
十三、考察
(一)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五、公示
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六、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十八、招聘监督。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纪保督察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军锋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纪保督察处处长
监督电话:0991-4688241
十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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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zip
73792bbc41e14ad6a08a75f756b2458b.zip (10.15 KB)
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zip
e9947c62ee0bfe8a2a0e4390962c16c7.zip (8.43 KB)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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