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2)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
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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