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告(3)
⑤个人推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获奖证书等);
⑥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照片);
⑦《诚信保证书》(见附件)。
(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施,初步定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评和申论。
(三)综合考察。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等,初定于2015年3月中下旬至4月进行。
(四)草签协议。根据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签定就业协议书。
(五)档案审查和培训。2015年7月底报请公安部政治部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
(六)审批入伍。按规定程序呈报公安部审批入伍。签订接收协议后到下达任职命令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六、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2015年6月30日算起。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享受副连职现役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七、联系方式
欢迎有意者来函投递推荐材料或来电咨询。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中路99号湖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系人:刘干事、谢干事
联系电话:0731-85895630,85895608(传真)
邮政编码:410004 邮箱:2359587840@qq.com
武警湖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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