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花都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2)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招聘人选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人选。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上岗,并按照相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党建工作。
半年内如有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空缺,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可在参加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试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选。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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