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咸丰县事业单位补充专项招聘教师1公告(2)
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办法
对报名对象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第一中学政工科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 0718--6831101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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