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宣恩县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公告(2)
2、对自愿到椿木营乡卫生院工作的2014年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专项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部门、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州、县人社局网站,宣恩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2、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带自荐材料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工人事股报名。
3、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用人单位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测试方式。
4、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由单位组织在县市以上综合医院体检。
5、拟聘对象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6、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三)专项招聘工作时间
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专项招聘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联系人:李玉香 联系电话:0718-5822005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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