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运城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6名)(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芮城县人才网站。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处理和职业道德。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经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经济信息中心、城乡低保管理中心、图书馆、果业中心、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人民医院会计岗位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比例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其它岗位所考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1)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内容为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2)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培智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内容为师范类专科院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医、护、药、检人员专业知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4)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水利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芮城县电视台和芮城县人才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
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面试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学校、医院招聘人员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人员面试由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组织。面试方案必须提前报人社部门审核,核准后方可进行。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实践操作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县外专家担任,不得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应聘幼儿教师、培智教师、音体美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应聘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操作规程讲述和实际操作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情景模拟化教学,其中包含弹唱、舞蹈、绘画等项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老师,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面试采取面试人员面对评委讲课方式。培智教师讲课内容为《实用数学》第八册——上海教育出版社的辅读学校使用教材;音、体、美教师的讲课内容为义务教育学校八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体育教师在室内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不得超时。
(3)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的专技岗位、工勤岗位面试为操作规程讲述和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因体检、考察和其他原因取消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举报,并调查属实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但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受理。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及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4、此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9—2660316(市人社局)
0359—3028500(县监察局)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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