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3)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工资待遇
按贵州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自行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
十一、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我局相关招聘安排参加相关考试。
(二)考生往返路费、考试期间食宿及费用、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联系电话有变化时应及时告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的复习备考资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年11月2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