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公告(4)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1、紧缺专业(建筑学、工程管理、风景园林、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0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7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2、相对紧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其它经管类、其他工学类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5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3、其它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8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2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四)引进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引进的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术骨干津贴300-1800元/月,具体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教授、紧缺专业及相对紧缺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学校安排工作
①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
②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③属学校引进或培养的二级以上教授、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通过,可纳入编内引进计划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计限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如未批准则按一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
①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赠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
②在如学校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拟聘博士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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