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金沙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各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到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截止2014年12月2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教学楼一楼(金沙县长安路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③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④应聘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任职单位、职务、任职年限等事项);
⑤应聘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或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并经县级项目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人员类别、服务单位、服务时间、服务期间季度及年度考核情况等);
⑥《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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