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朝阳市环卫局所属事业单位一线工勤岗位招聘49人公告(2)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21-3937575(环卫局人事科)(12月11日至12日报名期间到现场咨询)。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满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人员,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市环卫局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