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南湖区招聘7名音美信息心理教师公告(2)
(二)面试
招聘考核小组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对象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初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然后正式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经面试、试讲、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网”上公布。
(二)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8778,0573-82838339
(三)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州路266号,邮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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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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