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永定县统计局第二次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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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永定县统计局第二次选调3人公告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县统计局计算中心、服务业统计中心统计干部各1名;坎市镇统计站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
(三)县统计局计算中心、服务业统计中心人员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统计工作,能胜任职位要求;
4、年龄三十五周岁及以下,男性,学历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专业为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或经济贸易类。
(四)坎市镇统计站人员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统计工作,能胜任职位要求;
4、年龄四十周岁及以下,学历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专业为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或经济贸易类。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永定县统计局人秘股,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597-5832690。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3、填写报名表一份(可网上下载,必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
4、报考费80元/人。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不合格者退回报名费及报名资料。
三、选调办法
(一)县统计局计算中心、服务业统计中心人员选调办法
1.根据中共永定县委、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机制的通知》(永委[2004]83号)文件规定,选调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应聘人数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考试,另行再定选调事宜。
2.采取笔试、体检和考核的方法择优选调。
3. 笔试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
(1)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总分100分,其中:《统计法》(占30分)、《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占7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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