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漳州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招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公告(2)
四、体检
1.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一致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审核合格人数超过职位拟招聘人数的,以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按上述优先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报名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确定体检对象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单位性质享受同单位同类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2、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七、其他
1、本方案由龙文区公务员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龙文人事编制网、龙文区卫生局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
龙文区公务员局:0596-2128682
龙文区卫生局:0596-216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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