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荣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5人简章(2)
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此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以上,此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简要讲课的方式进行,简要讲课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由考场主任随机抽签决定课题进行简要讲课。
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合格;面试中形成竞争的(差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人选。
3. 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经面试合格确认的对象,由招聘学校与考生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凡是岗位一览表中一个招聘岗位对应多个招聘单位的,其分配原则为:按岗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分配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考核组根据其获奖情况确定选岗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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