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选调生考试招考简章 12月17日报名
2015年天津市选调生考试招考简章 12月17日报名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我市继续开展选调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一、指导思想
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锻炼。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5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选调范围为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名单附后)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范围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5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2014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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