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编制外16人公告(4)
(五)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提交本人原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实验岗位为试讲;辅导员、财务管理岗位为回答问题。
(三)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五)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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