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黔西南册亨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0人简章(2)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至1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月17日下午2:30—5:3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领取。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5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持县团委、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村干部须持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需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册亨县户籍或册亨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册亨县户籍(或册亨生源)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证明;
5、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持部队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6、在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缴纳社会统筹5年以上的须持合同及社保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已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计划生育审查表(参见附件4);
8、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考生须填写《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和《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附件五)。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册亨县籍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册亨县籍“二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其中1505的02、03职位,1518的01、02、08职位,1519的01职位,1520的01职位,1521的01职位,1522的01职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相关内容及须知另行通知),其余职位只进行笔试。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5 年1月18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聘(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按12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专业测试
仅对报考须进行专业测试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按2:1以内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测试时间:县招聘办确定的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县招聘办设置的测试考场(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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