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宁南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1人公告(2)
(六)公示(2015年3月6日至27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2015年3月21日至31日)。
公示期满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监督
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激励大学生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在公开考核招聘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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