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江永县信访服务中心选调事业编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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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江永县信访服务中心选调事业编人员2名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2人到江永县信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江永县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治素质较高,有志于信访服务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26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72394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公开选调江永县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减少的选调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持本人身份证到江永县信访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文秘工作实务、信访业务知识等。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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