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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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强,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水平,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观。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带队伍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作风民主,团结合作,为人正派。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较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研究成果。
4.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待遇
1.执行《重庆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免和管理办法》中有关任期规定,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聘用。
2.对应引进人才条件,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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