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东丽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4人公告(4)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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