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安远县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3人公告(4)
十、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同时还享受县政府规定的招才引智优惠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人事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考取公务员或研究生的不受最低服务期的限制。
十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797-3724030,3732041,3732361。
十三、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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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安远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暂未发布)
附件二:安远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暂未发布)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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