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部分教师招聘70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招聘计划中的1门学科。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应聘者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上述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快递至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朱华根老师处,邮编324100。
(二)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三)面试、技能测试
所有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门学科除面试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100分,技能测试分计入面试总分,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分=面试分×50%+技能测试分×50%。
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门学科以技能测试分高的排名在前;其它学科同分人员组织进行试讲测试,以试讲测试分高的排名在前。面试采取合格控制线,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五)考核、公示、资格复审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山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所有拟录用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录用为正式公办在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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