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常山县芳村镇综合管理执法中队招聘协管员4人公告(2)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5年2月17-23日(7天)通过常山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4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
4、资格审核:
芳村镇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公共科目占50%和专业科目占50%。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复退军人总成绩加2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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