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轮台县直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4)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1.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遴选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应及时登录轮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1.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4692575。
(2)监督电话:
轮台县监察局:0996-4692156。
点击下载>>>
2015年轮台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乡镇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轮台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乡镇
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