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招录185人公告 4月25日笔试(6)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 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条件、提 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 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 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确定拟录用人员 ,在四川 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 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 绩、职位排名 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 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审核并汇总录用名单,经省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 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 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所在单位人事主 管部门批准不得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 小组,并在 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 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 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省司法厅监督电话:
省监狱管理局监督电话:
省监狱管理局咨询电话:
省戒毒管理局监 督电话:
省戒毒管理局咨询电话:
八、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公务员 主 管部门或招考单位在四川 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 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 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 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 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 考生取得联系所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 试、体检等各环节的 重要证件,请妥善保 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 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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