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选调生招考公告 4月13开始报名(3)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调生工作岗位。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一级领导职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重点培养,及时使用。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纪律要求
省内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高校,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高校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
参与选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佐证材料。发现欺骗组织、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13946051981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省委1号楼129室)
邮编:150001 邮箱:hljzzbdpc@163.com
附件下载: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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