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医疗单位选聘68名职员公告(2)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3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职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须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后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551023(龙岗区卫生计生局)。
附件:
1.龙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参加2015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招聘岗位表
2.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2、3可到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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