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招考1名辅助岗位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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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考1名辅助岗位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辅助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报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雇员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未设置“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只限于本层次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则只接收本科学历人员报考;
2、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2月28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有犯罪记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表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龙路30号(消防监督管理大队607),联系电话:2892483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雇员证;
2、毕业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国家或深圳市认可)
3、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以上1、2验原件留复印件,3、4留原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不给予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
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拟雇用人选。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由龙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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