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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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根据东阿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核准,2015年度东阿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内毕业生,尚未正式就业;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 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聊城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仅限东阿户籍或在东阿服务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0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8: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6:00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东阿政务网(/)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网上报名不方便的人员,本人可到政府第二办公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网上录入。
(三)单位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09:00—4月27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5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期间,于2015年4月22日—4月26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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