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3)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阿县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八、咨询电话:东阿县人社局 0635-3275278
东阿县教育局 0635-5109858
东阿县卫计局 0635-3276005
监督电话: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
附件:
1、2015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2015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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