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名)(3)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十一)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考生慎重报名,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就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5.4月27日16︰00后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就不能再次改报;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8-218160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1220
0578-2098677
举报受理单位: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86200578-2098610
举报网址:www.lsjw.gov.cn(绿谷廉政网)
2.同意报考证明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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