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共招聘833人(2号公告)(2)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详见附件3)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2.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文化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粮食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
吉林日报社
吉林省气象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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