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注明时间起止与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部门经理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提供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任职考核情况。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由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5)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1.部门经理岗位无需笔试,采用综合素质业绩评价、面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综合素质业绩评价×30%+面试×50%+考察评价×20%。
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30%+面试×50%+考察评价×2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它
1.所招聘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
2.对已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纳入运行中心储备人才库,在以后有岗位空缺时,可以优先考虑直接引进,不再另行公告。
3.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4.上述所有涉及年龄、从业经历年限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止。
5.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15年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运行中心咨询。
7.联系人:郭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88826440,85502063。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
2015年5月13日
下载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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