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德州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简章(2)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及时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凭《聘用通知书》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手续。
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享有与政务服务中心同等条件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实行合同管理。
七、组织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全程参加,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 号)执行。
咨询电话:0534-7365928
禹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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